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200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7年成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有着丰富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授课风格严谨详细,理论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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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辽宁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译著10余部,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财政部等课题多项,获得教学和科研奖励多项,曾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获批辽宁省“特聘教授”(2013) ,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类)”(200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及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对会计准则有深入研究,多次受邀出讲新会计准则,并参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深入浅出,启发式教学得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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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项目,“新公共治理、政府绩效评价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论文),获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获得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2014年度)二等奖。是会计学院师德建设标兵。在《财政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多次发表论文,并主持了多项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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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自任教以来,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经问题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有11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撰写专著、主编教材、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3部;主持参与课题12项;2001年3月获大连市企业管理培训优秀教师称号。理论知识丰富,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很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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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会计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合作导师为贾康研究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入选财政部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第六届全国会计(后备)领军人才(学术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与内部控制培训主讲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预算评审专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等,获得2019年度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称号。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与特别资助等课题。主持和组织财政部世界银行项目《中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财政部《中国财政内部监督》《2016年-2018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政府成本费用准则研究》《中国行政成本控制机制》和《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问题研究》等课题研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水利部、文化部、交通部、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管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深圳交通局、大连市委、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事务所的内控课题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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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纳税筹划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十大杰出女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协会顾问,辽宁省税务学会理事,辽宁省理财师协会理事,辽宁省总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四川党建集团《税务观察》特约撰稿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工商时报》税收专栏作者,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税收教学科研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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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教授,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计学概论》、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审计学》负责人,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ACCA(中国)优秀专业指导教师,首届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首届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大连市审计学会会长。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全国博士后基金外审专家,教育部全国硕士及博士论文外审专家,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管理与规制、银行成本效率、金融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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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辽宁省财政学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作为访问学者到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修经济学,2004年7月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2006年12月被遴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三个,主持省级项目四个。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多篇获奖,如财政部协作课题“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获2000年度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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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辽宁省课程思政名师,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名师。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辽宁省会计与珠心算学会副秘书长,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财务管理国家级一流线下课程负责人,财务管理辽宁省一流线下课程负责人,辽宁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财务管理慕课负责人。曾获得辽宁省创新教学大赛一等奖,东北财经大学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一等奖,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研究、公司投融资研究、公司治理研究等。在《会计研究》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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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自2002年任教以来,在学术上一直潜心研究,科研成果显著,发表论文多篇,“试述经济附加值指标的计算及其应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1年第3期;“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初探”,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第4期;《中级财务会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3年)主讲教师,教学工作深受会计学院的领导好评与学生喜爱,2003年度获得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4年度获得会计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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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教授,东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家、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大连市科普讲师团导师、大连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大数据专家、大连市银行协会师资讲师、东北财经大学风险统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为云智俱乐部MVP、Energy,SCI来源期刊外审专家。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学术兼职包括中国保险学会理事、亚太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会员(APRIA)、教育部保险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财政部社会保障专家库成员、《中国保险网络大学》授课教师、大连市财政局政府招标专家、大连银保监局、大连市农业局智库专家、大连市保险学会智库专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项目4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和辽宁省经济发展项目2项、中国保险学会课题3项、大连市和东北财经大学各类项目10余项。在《保险研究》、《农业经济问题》、《财经问题研究》《彦根论丛》等期刊和IME2021会议、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等会议发表中、英、日文学术论文5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中国寿险业效率研究》1部(获得大连市学术专著三等奖),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著5部,其中《政治经济学的特征与逻辑方法》和《伦巴第街》被列为世界汉译名著、《财务智慧》是商务印书馆排名前50的最受欢迎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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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德管理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大连银行(央企控股)、铁龙物流(SH.600125)、冰山冷热(SZ.000530)等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分别获工学学士学位和会计学博士学位,曾担任美国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访问学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学术类)、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辽宁省优秀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2017~2018年入选中美富布莱特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致力于人才培养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多次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精品课程《财务管理》主讲教师,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财务会计(Financial Accounting)》主讲教师。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站博士后。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入选财政部高 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辽宁省“百千万人才 工程”万人层次、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大连市城市发展五星级紧缺人才。担任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会计准则、资本市场会计、 公司治理及供应链管理相关教学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1 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1 项、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1 项、辽 宁省教育厅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 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财政部与中国会计学会重点项目及辽宁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多项,在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会计研究》、《经济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 篇,担任多本中英文期刊匿名审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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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主持并完成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省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编写会计类和财务管理类教材4部。论文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论文二等奖(2005)。曾在2002年被评选为东财“十大科研明星”,04年选为会计学院“科研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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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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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城市经济、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研究。为本科生和硕士生主讲《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管理经济学》等课程,课堂效果优秀。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获得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二等奖;在《Sustainability》《宏观经济研究》《城市发展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财经问题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SCI和SCI来源期刊2篇,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及全国统计科研项目等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其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受到同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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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金融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布朗斯维尔分校访问学者, 《南开管理评论》匿名审稿人。研究领域为互联网金融。讲授课程: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电子银行业务、国际金融学、证券期货与外汇模拟。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在财务领域经验丰富,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过《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与修订意见的调查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多次获得论文奖项。参加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演变的非预期效应研究”、“基于会计制度变迁的所得税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等10余项课题。授课条分缕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民商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职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辽宁省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民法学、金融法学的研究工作。出版专著2部,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和参与数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其中多项获奖。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法学教育理论。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管理学博士,现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成本及管理会计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会计信息化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等课题项目3项,同时承担企事业横向委托课题2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在企业成本管理、复杂制造环境下成本分析和控制、成本管理方法及体系框架等多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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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为本科生、硕士生讲授《财政学》、《中国税收》、《税务检查》、《税务稽查专题》等课程。在《财政研究》、《财经问题研究》、《地方财政研究》、《农业经济》等重点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省、市多项课题研究,参与多项国家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教材各一部。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理论上刻苦钻研,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如:《关于我国经济法制定的几点思考》,《辽宁社会科学文库》,2001年9月。参与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民事程序法》(中英文版)的编写。《关于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思考》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第七次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03年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现行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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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讲师
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资源共享课《财务管理》课程的主讲教师。连续8年年被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聘为《财务管理》科目命题专家。曾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东北财经大学“三八红旗手”” “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等。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EDP中心特聘教授,全国政府采购协会联席会议主席,《政府采购法》起草人之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立法联络员,财政部、住建部专家,中国加入联合国政府采购协定谈判代表团成员,律师、招标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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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
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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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大连信用协会专家委员、大连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教授。从事20多年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教学和实践工作。曾在全国多个城市给诸多公司做财务咨询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管理问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杂志发表过有影响力的会计专业的学术论文。著有《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高等教育教材,翻译出版了《会计理论》等著作。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学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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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多年来致力于教学研究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深受学生喜爱与院校领导好评。此外,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理论见解独到深刻。主编教材多部:《财政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财政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版;《国家信用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财务策划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高级教学顾问。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做为ERP系统在制造业企业应用的财务主持者,荣获“大连市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优秀成果”个人荣誉;在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中荣获“先进个人”荣誉。 在企业财务计划和分析财务报告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曾为集团公司型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总体构架,设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改进,初始设计上线并不断优化ERP系统,在系统中设计开发各项实用功能。 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讲课思路清晰,阐述透彻,语言生动,非常善于把握客户需求,乐于倾听学员的疑问,从而展开有针对性的讲授。所授代表课程: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财务领导力、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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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讲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东北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东亚经济方向在读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学部主任,大连市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经济法研究会、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编《国际金融法教程》、《国际金融法学》等统编教材,副主编《经济法学》、《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参编《国际私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在《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经济合作》、《当代法学》、《经济与法》等杂志发表研究论文三十余篇。
东北财经大学
副教授
国家级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东北财经大学网络学院,2009年)主持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主持、参与国家、省部多项科研课题,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及教材多部,在专业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荣获1999年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观摩大奖赛二等奖,荣获199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并多次荣获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2年、2005年、2006年、2016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评选活动中,三度当选“最有影响力的恩师”,2016年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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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自任教以来,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编写著作20余部;参加国家级、部级科研课题研究3项,省级科研课题研究8项,其中自己负责完成课题1项。获得多项荣誉:2001年被确定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获2000~2001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教学课堂大奖赛三等奖。所撰写的论文多篇获奖,《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内容交叉问题的研究》获辽宁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宝洁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模式启示》、《强化管理会计地位与作用的对策》、《成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讨》均获辽宁省科协优秀论文二等奖;《管理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内容交叉问题的探讨》获辽宁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语言生动,很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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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学员需先在省厅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再登录本平台进行“学员注册”点击进行注册,在“学员登录”栏目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平台学习。
激活:
学员登录平台后点击激活,会出现学习卡激活、微信支付激活、网银支付激活、支付宝激活四种激活方式。
发票: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发票功能取得电子发票。
学员激活教学计划后,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业务需要,自主编辑“个人教学计划”,最大程度实现个性化教学,满足学员需要。
学分要求:总学分90,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课程。
提示:补学2018年度计划只需完成24学分即可,2019年度计划及2020年度计划需完成90学分(30学时)即1学时=3学分,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
1.修满90学分后,方可进行在线考试,考试次数为3次;
2.在线考试从学员已完成专业课的课程中随机抽题,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本年度学习计划。
1.考试合格后,学员可登录学习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2.学员也可在5-7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查看学习通过记录。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18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吴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尚未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要求先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二 、继续教育内容
202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主要内容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详见平台课程列表)。
三 、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时间
2024年吴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
继续教育时间于2024年4月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60分),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补考机会,三次考试未通过者,无法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 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6、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8、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 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
12、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1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五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式。
(一)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登记将于学员完成学习考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六、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网络培训机构如有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财政部门将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七、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受理其继续教育补学事宜。确因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情况,无法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提供有效证明,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其当年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逾期不再受理。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移动学习无需下载APP,手机浏览器即可进行学习
报名成功后登录吴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http://wjkj.edufe.cn)进行缴费激活学习计划;
使用手机自带浏览器登录吴江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http://wjkj.edufe.cn)登录后可进行年度计划选择、选(删)课、在线听课、随堂随练操作。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23〕11号)转发你们,并提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将新时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总结提炼为“三坚三守”(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开展会计人员电信网络反诈宣传教育等结合起来,一体筹划推进,切实推动《规范》的学习宣传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地区、各部门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规范》的意义和内容。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规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规范》的浓厚氛围。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学习,学以致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规范》学习纳入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和本地区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会计工作中。省财政厅将在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个人)表彰表扬工作中,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失德失范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将《规范》以适当形式体现在“江苏省会计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学习手册、培训教材中,推动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学习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
四、总结成效,及时报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总结本地区(部门)学习宣传《规范》的经验做法,将有关工作纸质报告连同电子版,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联系人:会计处孙胜军;电话:025-83633202;邮箱:hbsxssj@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9室),如有相关材料(如学习宣传手册、视频光盘、征文合集等)请连同纸质报告一并报送。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doc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5日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推进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由苏州市财政局主办、东北财经大学协办,举办2022年苏州市企业会计准则公益网络精品培训课程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
苏州大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采取“直播+回放”的形式进行网络培训。内容包含5次直播课程,直播课程可以回放至7月15日。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学习平台:苏州会计之窗微信服务号,直播课程时间:2022年5月9日至6月8日,每周1次直播课程,直播课程可回放至7月15日结束,未能参加直播课程的,可于7月15日前任何时间段观看课程回放。具体培训课程及时间计划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为免费公益培训,培训经费由苏州市财政局专项经费核拨。
五、考核
学员全部课程学习完毕后,于7月15日前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苏州市财政局与东北财经大学联合颁发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可抵免会计人员的2022年度继续教育30学分。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地区、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积极动员会计人员参加,通过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宣传,激发广大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会计准则知识氛围。
2.对培训班举办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培训协办单位沟通反映,联系电话: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4000411800转2或13998860441。
七、培训链接说明
1.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会计之窗服务号,点击服务号页面首页下方链接:公益课堂,即可进入直播课堂。
2.可扫下图二维码,即可进入直播课堂。
3.登记培训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直播课堂参加培训。
注:直播课程可以回放至7月15日,学员须于7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课程培训及考试。
苏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吴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最近,很多学员反映,由于时间紧来不及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计划。经与培训机构协调,对吴江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进行调整如下: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学习考试于2022年2月28日结束,请学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学习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截止时间过后,学习系统关闭。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吴江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 2021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之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的规定应先参加信息采集。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1 年 6月 1 日开始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三、继续教育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平台课程列表)。
四、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21年吴江区会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21]6号)公布的中标单位,东财在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网上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成绩合格(60分),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补考机会,三次考试未通过者,无法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6.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8.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
12.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1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六、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为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式。
(一)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登记将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 15 天内完成。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苏州考区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办理学分折算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七、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网络培训机构如有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
各级财政部门将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八、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以前年度(2019年--2020年)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200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7年成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有着丰富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授课风格严谨详细,理论扎实。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辽宁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译著10余部,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财政部等课题多项,获得教学和科研奖励多项,曾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获批辽宁省“特聘教授”(2013) ,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类)”(200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及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对会计准则有深入研究,多次受邀出讲新会计准则,并参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深入浅出,启发式教学得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好评。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项目,“新公共治理、政府绩效评价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论文),获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获得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2014年度)二等奖。是会计学院师德建设标兵。在《财政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多次发表论文,并主持了多项科研项目。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自任教以来,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经问题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有11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撰写专著、主编教材、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3部;主持参与课题12项;2001年3月获大连市企业管理培训优秀教师称号。理论知识丰富,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很有亲和力。 |
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合作导师为贾康研究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入选财政部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第六届全国会计(后备)领军人才(学术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与内部控制培训主讲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预算评审专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等,获得2019年度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称号。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与特别资助等课题。主持和组织财政部世界银行项目《中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财政部《中国财政内部监督》《2016年-2018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政府成本费用准则研究》《中国行政成本控制机制》和《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问题研究》等课题研究。 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水利部、文化部、交通部、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管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深圳交通局、大连市委、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事务所的内控课题和培训。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纳税筹划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十大杰出女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协会顾问,辽宁省税务学会理事,辽宁省理财师协会理事,辽宁省总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四川党建集团《税务观察》特约撰稿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工商时报》税收专栏作者,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税收教学科研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践。 |
东北财经大学
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教授,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计学概论》、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审计学》负责人,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ACCA(中国)优秀专业指导教师,首届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首届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大连市审计学会会长。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全国博士后基金外审专家,教育部全国硕士及博士论文外审专家,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管理与规制、银行成本效率、金融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管理等。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辽宁省财政学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作为访问学者到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修经济学,2004年7月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2006年12月被遴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三个,主持省级项目四个。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多篇获奖,如财政部协作课题“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获2000年度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二等奖。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辽宁省课程思政名师,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名师。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辽宁省会计与珠心算学会副秘书长,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财务管理国家级一流线下课程负责人,财务管理辽宁省一流线下课程负责人,辽宁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财务管理慕课负责人。曾获得辽宁省创新教学大赛一等奖,东北财经大学课程思政优秀教师一等奖,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研究、公司投融资研究、公司治理研究等。在《会计研究》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项。
东北财经大学
自2002年任教以来,在学术上一直潜心研究,科研成果显著,发表论文多篇,“试述经济附加值指标的计算及其应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1年第3期;“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初探”,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第4期;《中级财务会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3年)主讲教师,教学工作深受会计学院的领导好评与学生喜爱,2003年度获得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4年度获得会计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荣誉。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教授,东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教育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家、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大连市科普讲师团导师、大连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大数据专家、大连市银行协会师资讲师、东北财经大学风险统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为云智俱乐部MVP、Energy,SCI来源期刊外审专家。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学术兼职包括中国保险学会理事、亚太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会员(APRIA)、教育部保险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财政部社会保障专家库成员、《中国保险网络大学》授课教师、大连市财政局政府招标专家、大连银保监局、大连市农业局智库专家、大连市保险学会智库专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项、辽宁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项目4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和辽宁省经济发展项目2项、中国保险学会课题3项、大连市和东北财经大学各类项目10余项。在《保险研究》、《农业经济问题》、《财经问题研究》《彦根论丛》等期刊和IME2021会议、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等会议发表中、英、日文学术论文5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中国寿险业效率研究》1部(获得大连市学术专著三等奖),在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著5部,其中《政治经济学的特征与逻辑方法》和《伦巴第街》被列为世界汉译名著、《财务智慧》是商务印书馆排名前50的最受欢迎译著。
东北财经大学
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德管理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大连银行(央企控股)、铁龙物流(SH.600125)、冰山冷热(SZ.000530)等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分别获工学学士学位和会计学博士学位,曾担任美国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访问学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学术类)、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辽宁省优秀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2017~2018年入选中美富布莱特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致力于人才培养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多次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精品课程《财务管理》主讲教师,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财务会计(Financial Accounting)》主讲教师。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站博士后。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入选财政部高 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辽宁省“百千万人才 工程”万人层次、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大连市城市发展五星级紧缺人才。担任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会计准则、资本市场会计、 公司治理及供应链管理相关教学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1 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1 项、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1 项、辽 宁省教育厅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 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财政部与中国会计学会重点项目及辽宁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多项,在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会计研究》、《经济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 篇,担任多本中英文期刊匿名审稿人。
东北财经大学
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主持并完成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省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编写会计类和财务管理类教材4部。论文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论文二等奖(2005)。曾在2002年被评选为东财“十大科研明星”,04年选为会计学院“科研积极分子”。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城市经济、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研究。为本科生和硕士生主讲《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管理经济学》等课程,课堂效果优秀。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获得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二等奖;在《Sustainability》《宏观经济研究》《城市发展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财经问题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SCI和SCI来源期刊2篇,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及全国统计科研项目等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其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受到同行一致好评。 |
东北财经大学
金融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布朗斯维尔分校访问学者, 《南开管理评论》匿名审稿人。研究领域为互联网金融。讲授课程: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电子银行业务、国际金融学、证券期货与外汇模拟。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在财务领域经验丰富,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过《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与修订意见的调查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多次获得论文奖项。参加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演变的非预期效应研究”、“基于会计制度变迁的所得税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等10余项课题。授课条分缕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
东北财经大学
民商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职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辽宁省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民法学、金融法学的研究工作。出版专著2部,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和参与数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其中多项获奖。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法学教育理论。
东北财经大学
管理学博士,现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成本及管理会计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会计信息化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等课题项目3项,同时承担企事业横向委托课题2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在企业成本管理、复杂制造环境下成本分析和控制、成本管理方法及体系框架等多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为本科生、硕士生讲授《财政学》、《中国税收》、《税务检查》、《税务稽查专题》等课程。在《财政研究》、《财经问题研究》、《地方财政研究》、《农业经济》等重点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省、市多项课题研究,参与多项国家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教材各一部。
东北财经大学
理论上刻苦钻研,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如:《关于我国经济法制定的几点思考》,《辽宁社会科学文库》,2001年9月。参与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民事程序法》(中英文版)的编写。《关于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思考》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第七次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03年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现行立法研究》。 |
东北财经大学
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资源共享课《财务管理》课程的主讲教师。连续8年年被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聘为《财务管理》科目命题专家。曾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东北财经大学“三八红旗手”” “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等。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EDP中心特聘教授,全国政府采购协会联席会议主席,《政府采购法》起草人之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立法联络员,财政部、住建部专家,中国加入联合国政府采购协定谈判代表团成员,律师、招标师、会计师。
东北财经大学
博士,东北财经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大连信用协会专家委员、大连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教授。 从事20多年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教学和实践工作。曾在全国多个城市给诸多公司做财务咨询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管理问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杂志发表过有影响力的会计专业的学术论文。著有《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高等教育教材,翻译出版了《会计理论》等著作。 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学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恩师”。 |
东北财经大学
多年来致力于教学研究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深受学生喜爱与院校领导好评。此外,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理论见解独到深刻。主编教材多部:《财政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财政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版;《国家信用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东北财经大学
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财务策划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高级教学顾问。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做为ERP系统在制造业企业应用的财务主持者,荣获“大连市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优秀成果”个人荣誉;在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中荣获“先进个人”荣誉。 在企业财务计划和分析财务报告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曾为集团公司型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总体构架,设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改进,初始设计上线并不断优化ERP系统,在系统中设计开发各项实用功能。 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讲课思路清晰,阐述透彻,语言生动,非常善于把握客户需求,乐于倾听学员的疑问,从而展开有针对性的讲授。所授代表课程: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财务领导力、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
东北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东北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东亚经济方向在读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学部主任,大连市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经济法研究会、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编《国际金融法教程》、《国际金融法学》等统编教材,副主编《经济法学》、《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参编《国际私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在《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经济合作》、《当代法学》、《经济与法》等杂志发表研究论文三十余篇。 |
东北财经大学
国家级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东北财经大学网络学院,2009年)主持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持、参与国家、省部多项科研课题,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及教材多部,在专业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荣获1999年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观摩大奖赛二等奖,荣获199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并多次荣获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2年、2005年、2006年、2016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评选活动中,三度当选“最有影响力的恩师”,2016年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名师。 |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自任教以来,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编写著作20余部;参加国家级、部级科研课题研究3项,省级科研课题研究8项,其中自己负责完成课题1项。获得多项荣誉:2001年被确定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获2000~2001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教学课堂大奖赛三等奖。所撰写的论文多篇获奖,《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内容交叉问题的研究》获辽宁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宝洁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模式启示》、《强化管理会计地位与作用的对策》、《成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讨》均获辽宁省科协优秀论文二等奖;《管理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内容交叉问题的探讨》获辽宁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语言生动,很有亲和力。 |